干部选拔任用交流材料
近年来,*县委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县情实际,积极谨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具体细化,在完善程序和创新工作上积极探索,有益实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标准明确,考察严格,任用慎重,真正把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健全“四项制度”,畅通干部能下出口。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健全干部考核、监督、辞职、任期四项制度,切实把畅通干部出口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健全考核制,考核末位的“下”。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单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的考核,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下得去”的重要依据。对民意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达30%以上的实行降职或免职;对没有完成任期目标的降职使用;对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连续三年排在全县倒数的主要领导降职任用,直至免职。近年来,有3名主要领导不能胜任现职被降职调整,2名分管领导被免职。
二是健全监督制,触犯法纪的“下”。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以及8小时以外的日常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警示训诫,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降职或免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先后有6名领导因违纪违规免除了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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