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资改革方案
一、校内结构工资制的规定
1、校内结构工资制是一种变教职工现行档案工资为规定的比例结构,根据多劳多得、绩优酬高的原则,对教职工工资进行重新分配的工资制度。
2、教师档案工资分职务工资、津贴、教龄津贴、地方福利补贴、三次职务补贴五部分。校内结构工资把职务工资、教龄和地方福利补贴定为“固定工资”,档案工资中的其他部分定为“浮动工资”。
3、“固定工资”,按月发放,“浮动工资”则分成三部分发放:课时补贴、岗位职务津贴、绩效工资。
4、实行校内结构工资以后,原有的一切待遇、各种补贴、奖金、班主任费等,即行废止。
二、学校浮动工资总额的计算办法
学校浮动工资总额=学校教职工档案工资总额-教职工固定工资总额
三、学校浮动工资分配方案
1、课时津贴(20)。学校高低年级、所教学科、所教学生数定出教师工作量,完成12节课为满工作量。每少一课时减0.5分,多上一课时加0.5分,依次计算。教师的月标准课时津贴为满工作量。学校安排的早晚自习及其他辅导,每节课按正课的1/2计算课时。
按上述办法算出得分,并计算出课时津贴数额,随固定工资每月发放一次。
2、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
(1)职务津贴(2)。职务津贴分两种。行政职务津贴和兼任职务津贴。
行政职务津贴是指按管理权限公布的学校管理人员的职务津贴,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其职务津贴可分为四个等级:校级正职、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
兼任职务津贴是指学校研究决定的兼做教师本职工作以外的津贴。兼职津贴可视兼任职务职责大小、工作量多少分为两等:班主任为兼职一级、教研组长为兼职二级。同时兼任两种以上职务者,取兼职的一项确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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