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民事调解经验材料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准确把握民事矛盾纠纷的特点,把调解作为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着力点;以提升干警“案结事了”意识为突破口,多措并举推进民事调解工作;以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方法;民事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判决或调解是两种不同的结案方式,应共同和谐发挥其各自功能、多项措施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干警的调解热情,“案结事了”意识进一步增强,调解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在“案结事了”原则的宏观调控下,全院干警结合辖区特点深入实践,有针对性抓好诉讼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近几年来,*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工作可以说一步一个新台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新进展:2006年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仅为48%,2007年提高到60%,2008年上升为77.8%,今年上半年达到了83.8%,基层法庭的调解率都达到80%以上,有3个庭超过了90%。伴随着民事案件调解率的逐年提高,*市人民法院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局面得到了控制,执行积案严重的压力得到了缓解,干警为民爱民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一系列的显著变化背后包含着新旧司法理念的碰撞;包含着*市人民法院党组对*社会矛盾纠纷特点的准确分析和把握;包含着对如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入思考;包含着对“案结事了”和谐理念的新认识;包含着抓调解的坚强决心和有力措施;包含着审判一线干警的尽心尽责的辛勤付出。
一、准确把握*市民事矛盾纠纷的特点,把调解作为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着力点
*市是一个人口大县,频临省会石家庄,人口多,交通便利,经济活跃,人们维权意识强,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而且逐年递增趋势明显。据统计,近年来每年诉讼到法院的各类民事案件都在2300件以上,占法院受理全部一审案件的80%左右。辛勤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的干警在人员少,审限严格的情况下也始终保持着年绝对结案数的逐年递增。但是,判决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判决多,调解少使新问题接踵而至:申请执行的案件大量增加,执行压力增大。生效的判决大量涌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由过去的十几人增加了近一倍,但仍然不能形成执行的良性循环。执行人员有压力,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情绪急躁;执行难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因不服判决而引发上诉率高、发还率高又使本来就不足的审判资源更加紧张;因案件的不公和干警作风纪律等引发的上访问题层出不穷等等,司法的权威受到了质疑,甚至把矛头指向了法院,干警叫苦,群众不满。来自上级的督导和上访人的指责使法院苦不堪言;执行积案近千件,20多人的执行队伍都感到力不从心;8个基层法庭6个不足4人,不到全院干警25%的民事审判力量承担着全院80%的民事审判任务,基层法庭任务重、条件差、责任大,工作量不平衡,干警苦乐不均,法庭人员都想到机关工作;04年到06年三年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警有9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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