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窗口的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制度中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轻微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区纪委(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第一个问询的窗口工作人员。
2、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要热情、细致、耐心。要使用礼貌用语,不得推诿、应付。杜绝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3、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均有告知义务,当服务对象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本单位事项时,凡涉及本单位业务的事项,都要详细地告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联系电话等。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指引到有关窗口,或引导服务对象进行电子查询。
二、ab岗工作制
1、ab岗工作制是每个窗口分别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承担人,b岗为备岗,a岗人员离岗期间,由b岗人员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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