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年度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第三次、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审议通过《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和法治乡村建设专项调研活动。在全市率先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命名授牌6个乡镇为县首批法治示范乡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开展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招商引资协议等共53份,牵头处理存在重大隐患事件2件,参与其他涉法事务21起,提供审查意见280余条,均被县主要领导采纳,切实把好政府决策法律关。先后开展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和资源,赋予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执法职责权限和队伍管理责任。现有9个执法部门委托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委托执法事项135项,执法事项主要涉及林业、砂石管理、农业、水利、建设等行政管理领域,有效延展了部门行政执法手臂,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68个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是,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办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县政府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结案15件。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已审理11件,其中8件已结案,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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