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的通知》(闽人调办〔20xx〕2号)要求,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年底前对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是年底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党政领导落实综治责任书检查考评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制定《20xx年度市对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所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对照《20xx年度市对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总结(按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总结。没有总结或总结不到位的,视为没有开展或未完成此项工作)并自评成绩(含得分及扣分理由)。各地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报告和自评成绩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三、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上报总结报告和自评得分时,要按照《20xx年度市对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若未提供,视为没有开展或未完成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还应提供本级办公室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文件及目录。
四、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地进行评分并报市综治办。各地要通过考核工作总结经验,查找差距,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篇二:
我局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为契机,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动、高质量落实,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执法水平、办案数量、社会效果有了较大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坚持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化。
司法所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重点开展节假日等重大活动期间集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对重点、疑难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集体研究,邀请律师、公证员一起定对策,找路子,确保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对调解不成的,移交有关部门或者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二)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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