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强化预算执行,提高理财水平,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既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巩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其他改革成果,是关系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成败的焦点和关键。
国库集中收付的基本含义是。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设立一个统一的银行帐户,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统一在该帐户下设立的分类帐户中集中管理,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存;各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支付款项要由财政部门来进行;除特殊用途外,资金都要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
在这种制度下,财政支出不再以拨列支,而是根据财政支出的进度,以支列支。在财政支出实际支出之前,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和资金浪费。
济宁市财政局于2003年底成立集中支付中心机构。2004年初支付业务以工资统发为切入点开展集中支付业务。2005年全年集中支付财政资金21593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18626万元、预算外2967万元,另外网络直接、授权支付9668万元)。2006年要将2/3市级预算单位纳入网络支付,在全市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经过两年多的运行与不断总结,目前我市已基本确立了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的集中支付体系。总体看改革比较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改进和完善。
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流程不规范增加了业务科室工作量。在实拨资金模式下,部门预算业务科室在预算执行阶段具有核减指标并拨款的职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相关流程不规范,相关软件不完善的情况下,部门预算业务科室增加了审核、代编用款计划、核对预算指标等工作,业务量增大,个别存在抵触情绪,有时延误审核时间,给集中支付造成了一定困难。
(未完,全文共3158字,当前显示8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