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如何做好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几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为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和政治稳定,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重要方针。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解决学校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来进行。其主要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靠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稳定,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是青少年学生集中的地方,个体行为易群体化,治安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容易激化,甚至引发政治性事端。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校园秩序,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十分重要。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从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担负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所在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教育部门及学校各负其责。要把保持学校特别是高校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明显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有明显增强作为主要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同责任人的政绩考核、奖惩和单位的评优评先等挂钩。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经常提出加强学校治安工作的意见,积极参加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要及时查处校内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危害校园治安的犯罪分子;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认真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内部保卫工作。
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认真抓好各学校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内容,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和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及时提出加强工作的措施;要定期检查学校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积极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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