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
反腐倡廉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才能奏效。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但三者又各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教育在其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深刻认识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其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着重大意义。
教育对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因,而净化人的思想,必须依靠长期的思想教育。教育与法制等其他手段不同,不具有强制性,其功能的实现并不一定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渗透进人们的思想,长期持久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思想教育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价值取向,既作用于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又影响着整个人生,对人一生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谓“百年树人”就是这个道理。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人们的思想中一经形成,就会产生强大的力量。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就能使他们端正自己的从政行为,自觉抵御和防止腐败。
教育对廉政行为的养成发挥着导向作用。思想教育的导向是多方面的,例如理想信念导向、道德规范导向和法律法规导向,等等。理想信念导向是通过思想教育,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并通过理想信念来激发动力、指导行为。理想信念的确立,不是在短时间内经过一两次教育就可以实现的,需要长期的反复教育。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有助于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道德规范导向是通过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习惯,以社会舆论、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方式进行行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改造主观世界,陶冶道德情操,提高精神境界,做到清正廉洁。法律法规导向则通过思想教育,帮助人们培养和形成法律意识,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界限,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使他们远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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