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政协委员对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博一博)××年平月
作为全国贫困地区来说,乡镇干部是党加强同农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直接实践者,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执行者。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直接关系我们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我们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达到,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摸清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恩施州政协在××年底组成调研组对全州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接触了近百名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通过大量事实证明目前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巳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
一、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乡镇干部对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的度难于准确界定
党和政府实施以人为本的亲民政策,符合人类社会进步潮流,得到老百姓的真心拥护。随着亲民政策深入人心,广大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一天天增强,乡镇干部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也越来越大。绝大多数乡镇干部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应群众所需。乡镇干部把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无穷的物质力量,这是中华民族之幸甚。但在实行亲民政策,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在涉及各个具体农民时,乡镇干部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维护权益的前提是确定权益。乡镇干部同个别农民在确认其权益时,往往发生认识上的差异。乡镇干部在确认各个具体农民的利益时,一般是以具体的政策法规为依据,讲究的是其合法性,考虑的是普遍适用性;而各别农民在要求其权益时,讲究的是合理性,考虑的是各自的特殊状况。在正常情况下,合理、合法是统一的,但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建设的过程中,合理的东西有可能还没有上升到合法的程度,合理的还不一定是合法的;而合法的又只体现一般要求,体现不了特殊要求,未必很合理。乡镇干部在处理这类事情时,只能以法规为依据。由此而同个别农民发生矛盾和冲突,以致种下上访—协商—裁决再上访……不断缠访的恶种。目前许多乡镇干部一半以上的精力已用到调解纠纷上,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整体的发展和政府职能所要求的其它服务。
⒉乡镇干部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于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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