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研究
一、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对监督管理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着偏面性
从组织部门来说,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强。有的同志有畏难情绪,对上级监督怕穿小鞋,对同级监督怕伤和气,对下级监督怕得罪人;有的受自身分析判断能力限制,对被监督者复杂多样的行为表现,难以识别,不会监督;有的对组织部门干部工作职能理解片面化,认为组织部门人手少、任务多,考察任免干部才是中心工作和硬任务,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选拔使用轻管理监督的倾向。从监督对象来说,一些领导干部互相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淡薄。有的认为要干事业出成绩难免打些“擦边球”,监督过多反而会束缚手脚,影响大胆放手地干工作;有的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素质比较高,遵守纪律靠自觉;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敢开展批评,民主生活会虽定期举行,却是谈业务工作多,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少。
(二)监督制度不尽完善,执行效果不够理想
从目前建立的监督制度来看,有的过于原则,正面要求多,逆向惩罚措施和规定少,缺乏强制性的约束力;有的不够具体,对监督职责、程序、手段等没有细化,缺乏可操作性,造成监督工作随意性大;有的制度执行不严。如我区*年就建立起来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在落实上常打折扣,存在该报不报或隐瞒事实的情况。同时,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组织部门主动适应监督对象行为表现的变化不够,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没有及时“补位”,建立相应的防范措施,形成监督的“空白区”。
(三)监督渠道不广,监督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目前监督方法大多局限于普遍检查、专项调查等非经常性和非系统性层次上,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纳入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互补优势还只是停留在单项、阶段性工作上,如何有效地开展经常性、稳定性的分工协作方面正处于摸索阶段。而多样性的监督渠道又未得到充分运用,广大干部群众对所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了解不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开展不够深入,造成组织部门干审信息滞后或不全面。如98年7月我区设立干审举报电话以来,很少有群众通过来电反映干部问题。
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根本途径
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是指干部监督管理主体内部之间及其与其他监督主体之间的有机结合,通过互相联系互相补充,使监督客体行为保持规范的运行的过程或方式。
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分析,影响当前干部监督管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环境上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因素,但本质上还是内部制约机制不完善,组织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弱化的问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显著特征。思想意识不好的人,一旦得到权力,权力又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同时体制和制度还有漏洞的话,在利益的诱惑面前,就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因此,按照党的十五大报告所提出的“要深化,完善监督法律,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的要求,根据组织部门的监督职能、内部机构特点,针对干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必须建立和健全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基本思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机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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