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最根本、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结合,则是这一特征的具体体现。
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是高度统一的。党管干部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政权建设实践中总结和形成的重要组织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由党委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保证,是执政党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体现,目的是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意愿对干部使用的再度把关,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促其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因此,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二者的标准是统一的,目的也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以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为依据,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统一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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