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问题研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潜力也在农村,没有农村基层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直接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如何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自身建设,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村级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并对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村级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村级组织,作为农村社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应有之义,是我党在新时期需要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而树立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思路,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方向。
村级组织,作为党在农村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是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及时、准确地把握党的政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农村各类不和谐因素的存在状况和产生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组织、引导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和谐新农村建设,实现党对农村的有效领导,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责任,是任何其它组织所无法替代的。
(二)村级组织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村级组织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长期以来在推进农村建设、调解农村民事纠纷、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发扬农村基层民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通过具体的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关于缓解农村基层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工作经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同时更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过程。在这个时期,将是一个矛盾多发期,会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构建和谐新农村过程中,需要农村基层组织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在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和深入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灵活运用长期积累的工作经验,一方面身先士卒,发扬实干精神,处处以身作则,甘于奉献,不与民争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响应和谐农村的建设要求,成为构建和谐农村的战斗先锋,另一方面要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善于说服、引导和服务农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发树立和谐的价值导向,使社会矛盾在农村基层能够得以有效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村级组织是农民利益诉求的重要桥梁。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系统的造福于民的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势必不断涌现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广大农民在面临这些关系互相交织、情况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时,往往迫切寻求一个能够进行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如果他们的利益得不到及时反映,这些矛盾和问题将可能演变成为一系列群体事件,把好事变成坏事,成为构建和谐农村的极大障碍。这就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妥善协调处理好来自农村内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形成较好的利益反映诉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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