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思考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思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既包含了从严治标、惩防并举的措施,又涵盖了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内容。构建这一体系,必须坚持系统性、完整性、全局性和全社会参与的原则,把这项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把握,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去思考,用系统、全面、发展、辨证的观点和方法来规划,力求做到系统完备,未雨绸缪,真正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研究和思考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做到系统、完善、有效,我认为必须从两个方面下工夫。
要科学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近年来,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化了理性认识,积累了一定经验。我们认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回顾、总结和整合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经验,科学建构以教育、制度和监督为基本要素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从理论层面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建构,应突出系统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认为,体系要素应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机制、法规制度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同时从手段、辅助和保障作用考虑,还要包括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查办惩处机制、廉政测评预警机制、廉政激励机制、组织领导机制等内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工作起点和工作目标的高度一致性,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全面防范为体系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彰显体系的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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