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新要求,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迫切要求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具体表象。它的工作运行和工作效率、工作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更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充分发挥作用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而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此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代表作用发挥的水平不仅直接地体现在各级人大代表议政水平和决策水平的提高,更直接关系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迫使我们必须抓住代表这个根本,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更好的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含义,从而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作用,主动地把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纳入区委的工作大局、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一府两院”的具体工作中,使代表工作成为全区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坚持,开展人大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必须保证党的领导,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三者的高度统一,从而为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定好位,把好方向。近年来惠城区人大代表工作所取得的一定成效就说明了这一点。今年,我们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针对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在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继续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重点抓好(代表工作)七个方面的创新,以推动代表工作上新台阶”的要求,并连续出台了《惠州市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等8个有关代表工作的文件,力求把代表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是:
一、抓好制度,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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