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与审计的期望差距比较
一、政府审计与cpa审计
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进行的审计。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审计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按照民主政治的原则,人民有权对国家事务和人民财产的管理进行监督。因此,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在受托管理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金和资源的同时,还要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的约束。这种约束方式就表现为政府审计机关对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因此,政府审计担负的是对全民财产的审计责任。
cpa审计是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及资本市场的形成应运而生的,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监督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政府审计和cpa审计的定义中均可看出,审计产生的前提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查特菲尔特(michaelchatfield)所认为:“17世纪公司的出现,使有利害关系者对与账簿分离的独立的财务报表的需求更为强烈,这是因为,债权人和股东均需要得到与他们的投资有关的资料。但是,由于公司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潜在的利害冲突,股东对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常常抱有怀疑,因此需要进行审查,以证实其可靠性”。
二、审计的微观需求
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的基础上,目前有三种假设来描述审计的微观需求:论、信息论、保险论。
在关系中,委托人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将人的报酬与其工作业绩联系起来,一方面会激励人更积极地履行管理的职责,但与此同时,也可能使人产生粉饰财务报告,虚报经营业绩的动机。如果将人的报酬固定,那么,人履行职责的内在动力必然受到削弱,势必降低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如果用有刺激的报酬安排再配以对财务报告的独立审计,既能激发人的工作热情,又能遏制他们虚报业绩的行为,于是就产生了委托外部审计人员对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要求。
信息论认为,信息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投资者可利用财务信息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不可靠或不完整的信息常常导致投资者决策的失败和损失。投资者可以通过审计判断财务报告的真伪,从而纠正会计信息中出现的错误,进而牵制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防止财务报告的人为偏差,减少噪音,提高投资决策精确度。
保险论认为,审计是分散风险和保险的手段。由于财务信息的非直接性、信息提供者的偏见和动机、信息量庞大以及交易复杂等原因,投资者可能得不到可靠的财务信息,或者说他们要承担很高的信息风险。为了防止信息提供者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灾难性的损失,投资者需要审计。如果审计人员因失职而未觉察财务报表中的虚报情况,他们有责任赔偿因失职而造成的损失,从而实现分担风险的目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出于监督的目的,获取更多信息的目的,还是保险的目的,投资者对审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对财务信息的高质量审计的需求。
三、审计的宏观需求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审计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市场自我控制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两个方面。
市场自我控制机制的目的就是确保市场自身运行的有序性。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如果没有作为第三者的审计师为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唯利是图的企业管理者就会在财务报表上弄虚作假,那就很有可能产生无政府状态,从而引起经济危机。市场经济需要一个畅通、可靠的信息系统,外部审计的出现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可信价值,促进市场得以有效运转。
(未完,全文共4155字,当前显示13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