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事故反思总结
电力安全事故反思总结一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电力安全事故反思总结二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通过学习,现总结如下:
《**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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