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全面推进
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年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更快发展。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久前,*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各试点工作经验,对全面推进新农合发展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一是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目前,已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由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形成了符合各地实际的统筹补偿方案,建立了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报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办法;建立了有关方面和农民参与的以基金运行、审核报付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形成了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方面的规范,建立了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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