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纪检监察基层班子和组织建设的现状困惑与建议
县级纪检监察基层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近年来,在中央、省、市各级党委、纪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特别是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思想认识、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班子和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和必须正视的问题。
一、现状上呈现有“四个不平衡”
1、素质不平衡,缺乏后续力。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中,仍然存在干部素质有高有低不平衡的问题。由于选用人机制的滞后和理念的陈旧,使真正思想硬、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人才很难进入,且现在大多年龄偏大、知识偏低、资格偏老、时间偏长,造成人才承接上的青黄不接,从近期看忙于应付,从长远看难以为继,缺少活力,没有一种蓬勃向上的后续力,工作难以创特色、出新招。
2、结构不平衡,缺乏战斗力。结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相矛盾。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而言,目前设有九室一中心,由于机构过多,人员编制又少,有的科室只有室主任光棍一人,职责冗散,形不成岗位合力,看似人人都忙,其实空忙空转,工作质量不高、职责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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