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发展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破解“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作为一个集“边、山、少、贫”为一体的边疆民族贫困县,应如何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应如何保障新农村建设人才需要,应如何净化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应如何通过新农村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安宁稳定的边境形势,使全县的经济社会得以不断的持续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人在参加“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新发展”大讨论活动中,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形成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提出来仅供领导参考。
我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用科学的发展观重新审视我们的“三农”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分析和预测发展的趋势,摒弃那些不与时俱进、不利于农村发展的观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在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规划,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净化新农村建设环境,带领群众踏踏实实地走出一条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增收,有利于增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路子。
一、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
从科学发展观点来看,新农村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建成,也并不等同于有一定产业基础,群众收入较高的小康示范村。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标准已经明确了建设的方向和应达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规划的先导地位,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出符合村情、符合民意的建设规划,引导并带领群众坚持“量力而行”原则,按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使规划逐步转变为现实,使群众的意愿在发展中逐步转化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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