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协优势努力为新农村建设献策出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充分发挥政协优势,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这是新世纪新任务对政协工作提出来的新要求,也是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增强为新农村建设献策出力的自觉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到本世纪中叶的奋斗目标。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来看,经过建国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发展,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是,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的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这些情况,在我们贵州这样的山区农业省更为突出,我省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人均年收入水平低。*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877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60%。这些情况说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就是从统筹工农城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高度提出来的。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切实把握国情和省情,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策出力的自觉性。
首先,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我国是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坚持以人为本,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对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和发展格局实行重大转变,也要求对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工作布局进行重大调整。*年中央出台的“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年中央又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这标志着我们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十一五”规划对实施好、落实好这一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十一五”期间对农业要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要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这一切都是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去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献策出力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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