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治理五乱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五乱”治理力度,镇党委、政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五乱”(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点乱摆、工地乱象),实现城乡环境整洁、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场镇街容街貌及农村形象,营造优美舒适的城乡环境。
二、整改时限
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5日
三、整改内容
(一)车辆乱停: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等行为;
(二)垃圾乱扔:随地(含从车内向车外)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等不良行为;
(三)广告乱贴:在建筑立面、电杆、市政公共设施、街道地面等公众场所处乱张乱贴乱写各类非法广告行为;
(四)摊点乱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占街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乱摆摊点行为;
(五)工地乱象。扬尘污染、噪音扰民、撑杆搭篷、没有打围施工作业和货运车辆带泥上路及沿街抛洒滴漏等乱象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车辆乱停。由派出所牵头,交管站、镇安办、镇集镇办、街道居委会等单位协助。对场镇特别是琴秋街、红云街、桃园街等主要街道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抄牌处罚。做到主要街道车辆必须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且朝向一致,未划定停车位的街道保证单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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