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安主要原因思考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工作成效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进步,直接影响农村经济以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影响农村社会治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人员思想观念发生变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特别是私有制经济成分的扩大,对原有的传统思想、道德、价值观念产生极大的冲击,使思想意识呈现多元化趋势,私有观念滋长,“拜金主义”盛行,使得一些人道德沦丧,价值观扭曲,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加之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处于比较低下的水准,一些腐朽、落后、愚昧的东西很容易占据他们的思维空间,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最终酿成案件。**—**年,鼎城区公安局抓获的农村违法犯罪嫌疑人中,90%以上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增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科技进步,大量的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再加上人口绝对数量的增加,导致了日益增多的剩余劳动力与日益减少的耕地的矛盾。由于缺少必要的引导、管理、教育和就业培训,使这些剩余劳动力产生了一批游手好闲人员,在物质与金钱诱惑下,极易导致违法犯罪。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滞后。受各种因素制约,农村一些普法教育流于形式,普法工作未能真正在农村人口中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很多人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知道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许多农民法律意识相当薄弱,不能在法律约束下去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去寻求保护,易采取过激行为发泄不满,有的受家族和狭隘个人主义的驱使,盲目随从,参与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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