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思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我党着眼新世纪新阶段农村建设规律推出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的新实践。从我区的实际来看,笔者认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拉动农民消费需求和提升整体发展水平等均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这也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难题之一。为此,笔者就如何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了一些有益的探讨。
一、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
农村社会保障与一般社会保障,在内涵上具有一致性。所谓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四部分。其中,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目前全国普遍建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个方面。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年,民政部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方案”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是可行的。我区随后全面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但从以后的发展情况来看,推行多年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陷入举步维艰、进退两难的境地。在**年,我区共有参保人员5000人,但到**年底,全区参保人员明显下降。从全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也是如此,部分地区可以说是已经失败。**年,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员达8200万人,而随后逐年下降,到**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为5378万人,参保人员下降了34.4%。而同时,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年参保人数已达1.74亿人,比“九五”期末增长28.1%。导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个制度存在覆盖面小、共济性差,制度存在不稳定性和保费筹集原则与参加自愿性原则存在矛盾这三大缺陷,也就是说农村养老保险因制度设计的根本缺陷(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险)在局部地方甚至总体上可以说是已经失败。我区农村养老保险在经历了最初几年的蓬勃发展之后,已经进入到目前的这种立法没有进展、实际工作难操作的局面。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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