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机关思考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在整个社会中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而且在各自的分系统中又都是处于首脑地位。机关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其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处于首先应被考虑的地位,即欲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必须建设节约型机关,以为整个社会作出表率,同时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具体说来,建设节约型机关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进行工作:
一是编尽其宜。宜者,合适也。编尽其宜,即要求一个机关的机构设置与其职能相匹配,人员编制与其职责相适应,恰到好处。因为机构编制是机关得以存在的先决条件,而机构编制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工资、经费、办公建筑、车辆、能源、设备以及其他各种物资等的需要程度,花的是“大钱”。从节约的角度讲,机构编制是“源”,其他问题都是“流”,是由机构编制衍生出来的,源头卡住了,“流”的问题就好解决多了。目前我国财政供养人员与普通百姓之比达1∶28,比世界发达国家高出5至6倍,吃财政饭的约有4500多万人,其中所谓机关人员占相当大的比重。我国大多数市级地方财政只能成为“吃饭财政”,有的县级财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甚至成为“要饭财政”。所以建设节约型机关要在机构如何设置,编制如何配备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下功夫,切实从实际出发,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因事设人,编尽其宜。要做到机构编制法制化,彻底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和“合并—分开—再合并—再分开”的怪圈,真正走向“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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