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文明协调思考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了宪法,表明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和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这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大提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的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是对社会主义文明内涵的极大丰富,又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这次修改宪法,明确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就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从最高法律地位的效力和权威上,肯定了“三个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从而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宪法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的这一精神,在实践中切实贯彻落实“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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