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统计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
贸易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变的更加严峻复杂,国家提出依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政策的实施,使贸易统计越来越成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这给贸易统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贸易统计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的统计对象及内部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加之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变动频繁,给贸易统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尤其是基层贸易统计量大面宽范围广,程序数据处理多而杂,致使工作量成几倍、几十倍的增加,贸易统计工作难度日益增多,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统计人员为报表而整天疲于奔命,但因部分调查数据填报不够真实,往往导致统计结果仍不能准确反映市场的发展趋势。因此,贸易统计改革必须适应流通领域统计对象的具体变化,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征的贸易统计报表制度。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贸易统计。结合我县贸易统计工作的实践,对贸易统计中的难点及解决办法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基层贸易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贸易统计反映的是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商品经营情况。按行业看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按统计对象规模分包括限额以上企业、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指标设置主要包括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基本情况、商品流转、财务状况、能源消费情况、信息化指标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以及消费品市场交易情况等。目前从统计方法制度上看,贸易统计工作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户实行全面的定期报表,另一方面对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行月度抽样调查。
二、现行贸易统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贸易批发和零售性质难界定。
批发与零售是按消费者的使用方向划分的,即用作生产经营消费的计入批发,用作生活消费的计入零售,这也是确定其是否计算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关键。现在,大部分企业(个体)批零兼营,个体户根本就划分不清批零。贸易统计执行的是卖方统计,而不是买方统计,按消费者的使用方向区分批发和零售的作法是不可行的。如石油制品的销售在实际经营中,主要是通过加油站对外销售,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对每位消费者的使用方向逐一询问登记,而只能按照加油站在国民经济行业中属零售行业将其销售统计为零售,从而放大了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总量。
2、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改革按法人在地原则统计,加大了统计数据搜集难度和数据的准确性,与大市场跨地区发展的趋势背道而驰。
由于各种新型业态的相继登场,形成了业态竞争多元化局面,伴随着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各类超级市场、连锁店、专卖店等业态迅速成长壮大,且跨地区经营网点数量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消费市场靠自然发展,单靠法人单位所在地的统计部门无法得知各类市场,网点发展的规模、数量等情况,加之贸易统计核心数据指标“销售额”和“营业收入”,是企业最敏感的指标,且限上单位上报时间紧,销售类值分类多,企业在思想上又存有戒备心理,担心填报数据成为纳税、处罚的依据,因此数据的准确性比过去按产业在地原则统计有所下降,同时也加大了法人单位所在地的统计部门在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和日常统计执法工作中的工作量和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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