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决制改革思考
**年底,我区经中组部、省组部批准、同意,并在中组部、省组部的直接指导下试行了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度改革,取消了常委会设置,党的领导工作由委员会负责,一般由13-15名委员组成。在新的领导体制下,为提高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我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制度,迄今已坚持施行了13年。实行这项制度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了干部任免决策机制。今年6月份,我区被中组部列为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组部要求改革试点工作实行重点突破,要求在干部工作制度系统规范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完善、新的探索,要求为全面推开提供规范性的干部工作制度而进行试点。这项改革试点要求比较高,我们确实感到压力较大。我们按照中组部提出的目标要求,在省、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认真总结13年施行票决制的实践经验,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强了对票决制改革试点的探索深化,并以此推进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开展深入调研,认真启动票决制改革试点工作
中组部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要有法规性成果、理论性成果和经验性成果,根据这个要求,我们加强了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保证这项工作取得成效。区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抽调人员组成一个专门的班子,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我们根据票决制改革试点探索深化的需要,切实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一是专题汇报,听取指导性意见。在启动过程中,我们向市委党群书记、组织部长等市委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专程到省委组织部听取调研室、干部监督室等领导的指导性意见,在省、市有关领导的指导下,确定了深化内涵、规范程序、综合配套、改进方法、扩大成果的改革思路及探索深化的内容。二是组织专家审议,进行法理规范。邀请市委党校从事理论研究以及熟悉法律、法规的有关专家对票决制改革试点方案进行审议,对一些具体探索内容逐条推敲修改,从法规化的角度规范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开展深入调研,加强理论研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请《时代先锋》杂志社来椒就票决制作专题调研,组织有关同志到四川眉山考察学习,并以参加中组部在深圳和绵阳召开的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借鉴其它试点单位的好的做法。此外,还深入到乡镇专题调研,为在乡镇施行票决制提供了客观依据。在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的前提下,对票决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理性思考,对一些探索内容的可行性、必要性作了全面的分析研究,从而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完善以票决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任免决策机制
我区坚持13年施行票决制,其基本做法符合了《条例》等有关规定,但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的要求来看,这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我区根据改革试点的目标要求,从发展党内民主、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入手,继续坚持原来一些好的做法,在酝酿、讨论、表决等关键环节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使这项制度在推进干部任免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上发挥更加明显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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