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表明当前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一个方针、建设一个体系、拓展一个领域”。公安机关与一般行政机关的性质不同: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与一般行政机关掌握的权力不同:公安机关既有行政执法权,又有刑事司法权;公安机关与一般行政机关的职责不同: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由于公安机关具有上述与一般行政机关不同的性质、权力和职责,而且权力的行使比较分散,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容易被滥用,导致腐败。因此,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牢固树立公安监督与公安执法权力相适应的理念。
一、当前公安监督与公安执法权力不相适应的主要表现
(一)违反“五条禁令”案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年,全市公安机关处理违反“五条禁令”案件2起4人,涉案件数、人数均达到或超过了我市**年来违令平均数和全省平均数,(**至**年,全市公安机关查处违法五条禁令10件12人,**年全省共发生违反“五条禁令”被查处案件10起,涉及民警14人,)。尤其恶劣的是在去年争创“无违纪基层所队”期间,建瓯顺阳派出所发生了派出所所长在所内组织聚赌案件,牵涉到所领导两名,民警一名,现在三人均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并予以辞退。据统计,**年至今共有8名民警因违反“五条禁令”被辞退,3名被行政记过,1人被行政警告。建瓯、建阳、邵武、武夷山、光泽、浦城、松溪公安机关均不同程度发生了违反“五条禁令”案件。
(二)基层科所队长违法违纪比率连续攀升。**年基层派出所、刑侦、交警、监管等科所队长违法违纪数占民警违法违纪总数的46.43%;**年基层科所队长违法违纪数占民警违法违纪总数的57.14%;**年占违法违纪总数的61.54%,三年同比分别上升10.71%和4.4%,这一现象十分反常,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尤其是部分基层领导无视党纪国法,无视广大民警用鲜血、汗水争取到来之不易的荣誉,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打骂群众等违法违纪问题接连不断,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形象。
(三)对民警的日常管理监督制约不到位。当前对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很多监督制度都流于形式,尤其是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生活情况监督制约非常缺乏,存在盲区死角,基层民警“临界点违纪”问题比较突出。“临界点违纪”是指纪律作风松弛懒散,业务工作马虎毛草,得过且过,未造成重大影响,未达到违纪的程度。目前,这一问题已成为制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顽症,比如会风稀拉学习疲沓、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拖沓相互推诿等。**年武夷山发生“罗玉明”案件就是典型工作马虎毛草的例子,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临界点违纪”问题在市局机关和十县、市(区)公安机关均不同程度存在,在去年3月份市直机关党工委调研中,市公安机关被检查出作风问题17项。个别民警违反《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开警车、着制服上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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