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执法监督思考
近年来,司法腐败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如何加大党对政法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治理司法腐败,成为党的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包括政法机关自身苦苦思索和努力实践的问题。本文结合**市实际,总结政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并提出几点对策措施,以期加大司法腐败治理力度,确保司法为民。
一、执法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据统计,**年以来,**市两级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政法干警(含民政)违法违纪案162起、17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7人。具体分析这些违法违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类型上看,执法者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权力成为突出顽症。有的徇私舞弊、执法犯法,为达个人目的,置法律于不顾,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权势案;有的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变成生财之道;有的在物质利益驱动下,充当歌舞厅、发廊、桑拿特种行业非法经营活动的保护伞,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助纣为虐;还有的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参与赌博,接受色情服务等。在所有的案件中,贪财型案65件,占案件总数的41%,反映出队伍中存在的拜金主义思想较严重。
二是从主体上看,有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趋势,“一把手”的腐败堕落,“杀伤力”大。近年来,违法违纪人员不仅有一般干警,基层科、所、庭、队领导干部,甚至也有市、县两级政法部门领导。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往往造成干警大面积塌方。如**市民政局局长杨娇英案发后,全市民政系统串案查处达30人。顺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建、顺昌县公安局局长曾开明一案,一批政法领导干部、公安民警陷落,令人触目惊心。
三是从范围上看,涉案领域越来越宽,“实权”部门和审批等环节成为案件的高发区。审判机关大多出在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环节上;检察机关大多出在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侦查环节上;公安机关大多出在治安、出入境管理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环节上;民政系统大多出在管财管物和特殊行业的单位。甚至一些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先进单位,也出现了领导干部和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从手段上看,呈多元态势,有些手法更加隐蔽。有以各种正当名义假公济私的,有巧立名目索贿受贿的,有违背事实枉法裁判的,有借依法办案外衣巧取豪夺的,违法违纪手段不断翻新。此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法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还集中表现在办“三案”,即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刮“三风”,即吃请风、说情风、特权风;行“三不”,即不作为、不规范、不文明。
二、执法权未得到有效监督的原因
一是主观思想上的偏差,导致权力异化。一些干警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在执法理念上没有真正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宗旨意识淡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负面影响日益显现,拜金主义思想对政法干警形成冲击,一些干警贪图享受,对社会上高收入、高消费的现象心态失衡,不适当在进行攀比,思想由此发生蜕变,以致发展到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特别是还有部分干警存在特权思想,与群众的人权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不相适应。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尽管近年来有所提高,但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尤其是在职业化建设过程中,相应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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