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大产业、大基地、大园区、大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进工作中的组织协调、领导带头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将“四大”建设推进工作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对“四大”推进重点工作考核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发【**】3号、**字【**】7号、**字【**】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两大主题,以推进“四大”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为核心,以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以强化考核督导为手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全市“四大”推进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四大”建设深入开展,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一)各涉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主管领导;
(二)市直涉建单位的领导班子及主管领导;
(三)各大园区办公室及领导干部;
三、考核依据
根据《**市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字[2004]12)、市委、市政府《关于大产业、大基地、大园区、大项目发展指导意见》(**发【**】3号)、《关于加快大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字【**】7号)、《关于印发〈关于大产业、大基地、大园区、大项目发展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大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的通知》(**字【**】8号),对“四大”推进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四、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
1、成立“四大”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落实工作机制,一把手亲自抓落实,负总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明确承担大产业、大基地、大园区、大项目建设任务,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和科学的推进计划,切实做到务实创新,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实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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