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关系问题思考
**都市区又称“都市发达经济圈”,系指主城九区所辖行政区域,作为新兴直辖市的“龙头”和“窗口”,她既承担着“三中心两枢纽一基地”的建设重任,同时又还肩负着“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历史使命。直辖以来,都市区旧城改建与新区拓展同时并举,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整个主城呈现出“北移、南下、西进、东拓”之势。正当都市区内“新城区”如火如荼推进之时,今年全国掀起了一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在此背景下,都市区如何处理好“新城区”与“新农村”建设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摆在主城各区(除渝中区外)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我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和思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如何处理好这一关系问题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六条建议,概括为“两个统一、两个划分、两个防止”,讲述如下,供参考。
第一个方面:通过“两个统一”来树立系统观念
建议之一:统一认识
统一认识,就是要求我们用“统筹城乡,统筹区域,促进城乡一体共繁荣”的系统思维理念来统一认识都市区的“新城区”与“新农村”建设关系,消除当前一些干部群众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都市区不能只重“新城区”建设而忽视“新农村”建设。在5473平方公里的都市区范围内,分布了62个街道办事处和97个建制镇,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820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1716平方公里以上,所以都市区中照样有并将长期存在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较之都市区外可能还更加错综复杂。正因如此,在市政府确定的“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名单中,都市区中示范村36个,占全市示范村总数的36%,推进村197个,占全市推进村总数的21.9%。由此可见,都市区不光有“新农村”建设任务,而且任务很重,并且要在全市起到示范推进作用,我们应该尽早重视起来。
第二,都市区的“新城区”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做到共同推进、相互促进,二者并不矛盾。**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经超过1000美元,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都市区现状为超过500万城镇人口的特大城市,具备领先我国西部地区并与东部地区基本同步发展的基础条件,在都市区,我们可以更便捷地实施“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新农村”建设好了,也会反过来促进“新城区”建设,事实上,“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新趋势。
总之,“新城区”与“新农村”都是都市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多年的快速发展告诉我们,重城市轻农村,是不能实现全面小康的,“城市象欧洲,农村象非洲”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类似巴西、印度的城市贫民窟是我们坚决要防止的。我们要将都市区的“新城区”与“新农村”同时建设成为全市的“龙头”和“窗口”,共同去带“大农村”,这也是“直辖意识”的一种具体体现。
建议之二: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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