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处理机制弊端思考
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各类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导致各类信访活动剧增,尤其是到中央及其各部门进行走访的人数逐年大幅度上升。尽管中央出台了诸多措施,采取若干方法进行劝阻、限制,也相应修改了《信访条例》,但仍无法阻挡这一发展态势。来自全国各地的信访大军,每天流动在中央各部委之间,群众集体访、重点越级上访、采取过激行为闹访等已严重影响了首都及部分地区的社会稳定,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障碍。这固然有主客观诸多方面因素,但笔者认为,现行信访体制的弊端是形成这种怪现象的症结所在。
目前信访处理机制的弊端:
(一)专职机构(信访局)的弊端。根据新《信访条例》,各级政府下设的信访局具体履行的职责都是基于“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而确定的。现代科层官僚体系中的一个政治常识和职业道德,它不仅是在权力和利益上,而且是在问题和责任上,属于谁的职权范围就应由谁来解决和承担,多层官僚体系规定各自职责,彼此不能逾越。“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在纵向层面上要求问题在哪一级就由哪一级部门负责,不允许把问题上交、把矛盾激化;而在横向层面上,则在党和政府的不同机构之间进行明确的分工,进行职权分割和责任承包。这样一来,作为专门从事信访工作的各级信访局,在实际运作中扮演的就是一个“第二邮局”的角色,“只分诊,不看病”,形成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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