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主体地位体现党建思考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同志的论述,深刻揭示了党员作为党的主人在党的事业和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思路,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党内民主建设的状况是与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党员的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党内民主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所谓党员的主体地位,讲的就是党员作为党的主人,在党的建设、党内民主及党的一切活动中居于自主、积极、主动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由七千多万党员组成的具有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的党,这就决定了党员既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力量源泉,又是党生存和发展的主体,当然也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只有明确了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才能为党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才能确保党员更好地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党内事务,认真履行义务,主动行使权利。只要党的各项建设和各种活动以广大党员为主体来展开,党内事务就能够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党员民主权利就能够得以落实,党内民主建设就能够健康发展。我们党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广大党员的意志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完全一致的,广大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与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是完全一致的,推进党内民主与推进人民民主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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