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信息综合考评思考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信息外宣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的时效和质量,提高信息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有关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省太保局党委,县委组织部各组、办、局。
二、考评内容
1、领导重视组工信息调研工作,支持信息员工作。
2、及时、准确上报基层党建相关的信息调研及任务完成情况。
3、撰写、编发的信息(包括调研文章)被中央、省、市委组织部以及主要新闻媒体采用情况。
4、信息成果的转化运用及领导批示情况。
三、计分标准
1、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工)委,省太保局党委每月向县委组织部至少报送2条较高质量的信息,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部内同志每人每月至少上报2条信息,每年至少撰写2篇调研文章。党建信息和调研文章在各级刊物刊发情况,由本人负责提供样报和复印件,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登记。完成年度上报任务的党(工)委和个人得基础分200分,没完成上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所差任务每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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