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思考
今年5月党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扎实推进《工作规划》的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有力保证。
《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目标,部署了六个方面的任务。
工作目标主要由三部分内容组成。首先是一个总的目标,这就是“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其次是四个具体目标,这就是“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要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要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要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化”;第三是要用三个方面的效果来检验,这就是“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必须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完成六个方面的任务。
一、反腐倡廉教育,要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是基础。要通过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强调表率作用。
二、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要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制度是保证。要用制度约束权力,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轨道。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既要制定和完善法规制度,更要坚决执行法规制度。
三、强化监督制约,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监督是关键。要通过监督解决“他律”的问题,重点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监督的问题。要促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群众监督,使人民能够有效监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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