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本乡居民的健康素质,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通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操作细则》规范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危害健康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及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居民自愿和乡(镇)卫生院引导相结合,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及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乡(镇)卫生院建档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
2、建档内容要完整,信息要连续。一份完整的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个人健康体检(按国家要求对居民首次建档时要填写健康体检表,对个人要进行基本的体格检查)、如果是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还要包括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的建立首先建立在个人健康的基线资料上,追踪更新动态变化的资料,以便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
3、建档可采取的方式包括。一是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责任医师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三是符合当地实际的其他建档方式。
4、根据自治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及时将收集的数据完整录入自治区健康档案系统,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水平,为医学研究、科学决策等提供依据,必须同时保存好纸质健康档案,确保与系统资料数据的一致性。
5、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6、××年本乡对常住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不低于50%,建档合格率不低于90%。
三、健康教育
(一)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对每次开展完成的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二)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三)服务形式
(未完,全文共14065字,当前显示14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