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经验交流
民政事业单位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市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开展了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效提升了民政部门服务和管理水平,民政在实现“新**、新奥运”战略构想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主要思路和做法是:
一、深入分析民政事业单位现状,确立改革发展思路
经过50多年的发展演进,**市民政局现有各类事业单位100个、企业131家,干部职工约1.4万人。这些单位在承担公共服务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这种政企、政事和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不适应性日益突出,影响了民政部门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制约了民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一)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改革前,市民政局承担的215项行政职能中,有184项由事业单位承担,占总数的85.6%,形成了行政职能的体外循环。同时,市民政局既是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又直接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管办不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另外,还管理着规模庞大的直属福利企业,导致民政部门主要精力被牵制到系统内部的管理上,面向全社会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受到制约。
(二)事业单位活力和发展动力明显不足。民政部门事业单位数量多、规模大、种类庞杂,对这些性质和职能各异的事业单位,普遍按照行政机关的模式进行管理,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事业单位内部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动力不足,无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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