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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生产经验交流

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权限由变压器延伸到了每家每户,这就象征着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与体改前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高压向低压延伸,安全管理的重点也转向了农村低压安全管理。

一、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特点

1、是安全管理范围比以前更广了。农电体制改革以前县级供电企业仅管理到10千伏及以上供电设施、线路、变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农村低压供电设施一般由村委会管理,即使农村发生安全事故也与供电企业无关。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安全管理范围也从10千伏延伸到了220伏,安全管理职责也由传统的安全检查、安规考试、安全教育、事故处理、安全工器具管理等,转为农电体制改革后除常规安全管理外,还增加了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等内容。就我们藁城市供电局而言农改以前与农改以后就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管理的供电设备来讲,农改仅13座变电站、1600公里高压线路(包括110千伏和35千伏),2000台10千伏变压器;农改后为20座变电站、2100公里高压线路和5000公里低压线路;从供电户数也由原来的2000户;增为22万户,管理范围扩大了好几倍,发生事故的机率也扩大了好几倍,农村低压安全管理是摆在县级供电企业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2、是安全管理职责更重了。农改前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职责仅为本局人员从事生产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农电体制改革后对农电工收编后,管理职责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不仅农电工的人身安全纳入了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农村的普通老百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不管责任在谁往往也纠缠把供电企业,使县级供电企业肩上的负担更加沉重。

3、是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差。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每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高达1万人左右,从这些数字中就足以证明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较差。有的群众甚至贪小便宜,把命丢。2002年某地一10千伏高压线断线落地,村民张某发现断线后欲捡起卖掉,却被电击身亡。农村晾衣铁丝与低压线交叉,至使电线脱皮漏电发生的触电事故更是屡见不鲜。

面对如此现象,农村低压安全管理必须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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