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党委运行机制思考
市县党委是我国市县两级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担负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责。当前,随着地方党委换届基本完成和领导班子配备改革逐步到位,市县党委领导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尽快适应新变化,积极改进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换届后市县两级党委规范高效运转,是当前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准确把握市县党委工作运行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市县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必须准确把握领导班子建设的规律,认真吸收以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实践中完善。具体而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集体领导原则。应当看到,常委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在党委工作运行中,必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等事项,均须提交常委会或全委会决定。
第二,科学分工原则。以往,党委副书记与常委之间的分工相互重叠,党政班子之间分工交叉过多的问题比较普遍。推行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为解决这个问题创造了条件。为此,要抓住时机,着眼于促进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各常委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等实际情况,对党委领导班子的职能职责进行科学界定、合理分工,做到职责不交叉、分工不重叠、管理不缺位,工作量大体均衡。
第三,权责统一原则。换届前,虽然绝大多数市县也实行责任制,但由于分工重叠、职责交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权责不统一的现象。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全面推行,在赋予常委较大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相应的责任。要按照“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责权相统一,进一步明确权力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做到权责对等、责任到人。
第四,协调高效原则。协调高效既是制定工作运行机制的重要原则,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目标。就党委层面而言,主要是进一步理顺常委会、全委会和党代会之间的关系,使负责的意识和决策的分量彼此相当。就常委会内部而言,主要是加强书记与副书记、常委,以及各常委之间的协调,做到分工不分家。这就要求抓紧规范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酝酿讨论、汇报沟通、联络协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党委各项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
二、合理确定市县党委常委的职责分工
科学合理地确定职责分工,是市县党委常委切实负责的前提和基础。从甘肃的实践来看,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市县党委常委大体上可作如下分工。
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负有全面责任,起着关键作用。党委书记担负着抓班子、带队伍的重大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委全面工作,组织常委会活动,协调常委会委员的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县)长既是党委书记的副手,又是政府的一把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行政监察等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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