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思考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农村公路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活跃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特作如下决定。
一、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以实施县乡道路黑色化和“村村通油路(水泥路)”工作为重点,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要达到5000多公里,实现县乡道路黑色化和“村村通油路(水泥路)”的目标,形成与国省道沟通、衔接,布局合理、安全畅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各区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公路建设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做到发展有规划,实施有计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相协调,与区域干线公路网相衔接,与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相结合。要把农村公路建设与扶贫开发及整村推进工程,与旅游资源开发及旅游项目建设,与农田基本建设及水利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相互促进。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由市发改委、交通局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区县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报市发展改革、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发展改革、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规划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计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做到“六要六不”:一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二要适当简化程序,不盲目照搬重点工程建设程序;三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四要依法征地拆迁,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五要选择合理线形,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六要尽可能利用现有土地和料场,不乱采乱挖,妨碍行洪通道。
三、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皖政〔**〕7号)精神,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公路建设筹资体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渠道。市发改委、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资金的投入政策,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从2006年起,市政府将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地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补助,具体办法另行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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