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内设机构创新交流
县级局处于执行层,工作性质决定其内设机构没有必要同上级部门一一对应,必须敢于创新,克服对现有机制的“路径依赖”,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对职能相近的科室予以合并,真正以“一根针”应对“千条线”,打造“大执法、大监管”格局,才能确立工商执法权威和影响力。
县级工商局(包括市区分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序列中,是重要的一线职能部门,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的重要承担者和执行者,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许多职能中,有很大一部分要依靠县级工商局来完成。同时,县级工商局容纳着全系统的大部分干部职工,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县级工商局的效能,就能够充分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因此,如何科学设置县级工商局内部机构,应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急需研究的重点课题。本文通过对山东省临沂市部分县级工商局执法状况的调查,对改革和创新县级局的内设机构和执法体制作粗浅探讨。
一、当前工商系统行政体制现状及特点
就山东省工商系统来讲,自年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后,在20年前后经过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在省局——市局——县级局基本上设置了上下统一、职责对口的内设机构。在县级局,按照省、市局的设置,基本上都设立了公平交易局(由原经检所组成)、企业注册局(由原企业科、个体科合并而成),二者均为副科级单位,同时还有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市场合同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法制科、监察室8个内设科室,在乡镇,设立一定数量的派出机构——工商所。每个科室、所定编少则2人,多则10人,以上科室、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行使职权,形成比较完善的内勤、监管和执法网络。
在县级局设立以上机构,和市局机构相对应,各机构职责比较明确,能够迅速落实和贯彻上级的精神,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不等不靠,及时采取措施,作出有效的反应。对市级局相应的机构来说,能够迅速将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传达给县级局相关机构,权责相对,“人”、“事”明确,便于发挥效力;对县级局领导班子来说,能够对全局的人力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发挥个人所长,合理配置,取得最佳组合。应该说,经过实践,临沂市工商系统县级局内部机构的设置,在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树立工商执法权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现行体制及执法状况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在现行体制下,县级局在主要机构上同省、市局基本保持了一致,但从管理结构上说,同省、市局的工作性质有所不同,县级局处于执行层,偏重于微观管理,有大量的具体工作需要落实,有时需要集中人力、物力甚至全局的力量实施行动。这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些科室、工商所协调配合,便于形成合力。鉴于目前工商部门的财务体制“自收自支、以收定支”现状,县级局都把保证本局的经费收入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由此出现了一些矛盾,已经影响了工商职能的发挥,具体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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