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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经验交流

一、商行政管理的基础理论研究急待突破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工商行政管理基础理论的研究令人担忧。

在武汉大学长期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和理论研究的王林昌教授说:“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存在着两方面的研究力量,一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者,二是高校中的一些专家学者。系统内的研究人员一般是应用性的研究,即选题多是围绕工商行政管理的中心工作,如机构设置、干部的培训提高、市场准入的政策与改革、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与实践、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及打击假冒伪劣、商标广告的监管等等。同时,也研究一些与工商行政管理有联系的热点问题,如‘入世’与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经济与工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与工商行政管理、诚信工商、和谐工商等。专家学者及社会上的研究内容多是偏重于一些理论性的研究,而且比较集中在企业的市场行为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行为方面。因此,尽管工商行政管理研究进行几十年,但一直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体系,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论研究也一直不能深入下去。”(王林昌:《‘四个统一’是对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重要贡献》·《中国工商行政管理研究》2007年第9期)

需要注意的是,基础理论研究的滞后,不只是学术理论上的事情,不仅仅是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的形成,而是直接困惑着基层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束缚了他们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是当前普遍存在的思想心态漂移不定、短期行为屡禁不止、浮躁情绪有增无减的根源所在。

我们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者,既然看到了这些,就不能只是停留在担忧和尴尬上,而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实践经验的优势,为专家学者提供动力源泉,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工作。

二、对工商行政管理概念的再认识

什么是工商行政管理。这是引领工商行政管理基础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三十年来,理论界和工商系统的实际工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至少有四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来界定的。在1978年9月恢复工商局时,基本职能是“四管一打”,即管市场、管企业注册、管合同、管商标和打击投机倒把。而到了1983年机构改革,职能变成“六管一打一制止”,即增加了管个体私营、管广告,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这个“六管一打一制止”,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概念的最初解释,至今令“老工商”记忆犹新。然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务不断加重,1994年增加了反垄断、不正当竞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1998年增设了消保部门,明确了工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能;2001年又增加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击传销。至今,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已经有十三项职能了。很显然,以职能的罗列来界定工商行政管理的内涵是不恰当的。

第二个版本是将“工商行政管理”这一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加以解释。由董久昌和蔡良才先生主编的《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海洋出版社1985年10月版)在开篇对“工商行政管理”这样定义:“从广义上讲,我们把国家通过国家行政机构对社会商品经济活动的管理职能称之为工商行政管理。……狭义的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经济行政法规,对社会商品经济活动中的综合性经济活动进行的行政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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