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党性指数探索交流
科学测评党性指数
原则上,普通党员采取“4+1”的办法,即四步程序:自我剖析、党员背靠背互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党支部客观评价,一条准则:党组织综合各方面评议打分情况,按比例计算党员综合成绩,以此鉴定党性指数。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镇街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增加“党代表民主评议”程序,实行“5+1”办法。
《办法》规定,每年年底前,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党性分析活动。活动前,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对照年初公开承诺内容,认真总结本年度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都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按照党章、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并按百分制标准,自我鉴定党性指数情况,打出具体分数,报基层党支部。
党员背靠背互评。在前段准备的基础上,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先由党员个人汇报本年度工作和履职情况,宣读党性分析材料。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个人剖析情况,对每名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当场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然后组织全体党员对陈述对象进行评议,并对其党性分析程度和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质询。党员互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总体评价、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为民服务、遵纪守法、日常表现等6个方面24个小项,每项评价指标均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不同等次,按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差40分标准计分。评议结束后,由党员代表负责汇总评议票,综合计算个人平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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