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和谐建设交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农村人多面广、情况复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难点和重点所在。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也是一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过程。
实现科学发展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前提
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贫困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根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不断改善,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农村生产力不发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城乡差距拉大、农民增收困难、农民权益得不到全面保护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立足农村实际,创新发展思路,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加快发展。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面对社会矛盾多发的态势,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社会矛盾,着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应深入体察农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城乡分配关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为着力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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