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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为经济和社会还相对落后的中国广大农村带来了新的希望,指明了农村今后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的领导提出了新的课题。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做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巨大作用,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为此,笔者深入到沙湾县12个乡镇(场)的80多个村,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通过调查与走访,可以看出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村级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较好的实现了村级民主自治,农民的民主权利、社会地位、经济利益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村级政权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正在逐渐相互融合,这些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和确保了农村的稳定。但受农村人口多的压力、农民整体素质偏低现象的存在、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为政不廉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仍然存在很多深层次的问题。

(一)部分村党支部的核心地位没有真正确立,村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一是村党支部自身建设不过硬,凝聚力不强,难以起到领导核心作用。主要是因为有的村党支部书记自身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有的党支部内部不团结,争权夺利。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不讲原则,程序不规范,拉帮派、搞家族化。二是村“两委”关系理不顺,工作难以形成合力。一些村党支部越权包办,把村里的大小事务都归为己管,村委会只是形式。一些村委会位置不正,揽权越权,不愿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发生领导关系错位。同时,村委会还认为他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用不着党支部的领导。造成村两委会互争高低,争权夺利。对有权有利的事情争着干,无权有责的事情推着干,使“两委”不能拧成一股绳,工作缺少相互间的支持和配合,村里工作长期没有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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