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意识权为民用交流
民服务,做人民公仆,这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秉承的光荣传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首要问题。我们党全部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于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意识,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强化公仆意识,这是我们党的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事业勃兴的根本保证。
经过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有些干部公仆意识依然淡薄。有的不愿倾听群众的呼声,不去体察群众疾苦,不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盼,有的私欲膨胀,滥用职权,当官做老爷。这些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我们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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