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人才认可机制思考
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是对干部评价认可的过程。党政干部评价认可机制的完善程度对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决定性作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迫切需要加快构建完善符合党政人才特点的评价认可机制,走出一条靠机制建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的新路子。
一、全面认识党政人才评价认可机制的丰富内涵
党政人才评价认可机制是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运用党政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对象的素质、能力进行综合检测与认定的整个过程的内在规定。这一机制包括构成要素和运行机理两部分。
(一)构成要素
1.主体要素。即党政人才评价认可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权利主体是指与认可对象相关联的党内外群众;责任主体是组织实施党政人才评价认可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即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
2.对象要素。即可列入评价认可范围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或拟担任公务员序列领导职务的其他人员,均是相应认可主体的评价认可对象。
3.标准要素。即实施党政人才评价认可的标准依据。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发展潜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标准。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用人导向变化,评价认可的具体标准呈现相应变化。
4.路径要素。即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表达评价意见和认可意愿的途径、方式。评价认可的基本途径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干部考核等;评价认可的主要方式包括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决定和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公示以及日常监督等。
5.制度要素。即上述各要素的内在规定以及各要素相互作用的一系列制度。包括实体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和保障性制度。
(二)运行机理
上述要素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它们的交互作用形成4个动态系统:
1.前期准备系统。实施评价认可的责任主体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需要,及时研究提出评价认可党政人才的前期预案。包括明确评价认可的具体标准,界定评价认可的权利主体和评价对象,选择适合的评价认可路径,研究采取实施评价认可的保障措施,等等。
2.信息采集系统。实施评价认可的责任主体按照确定的评价认可路径,组织相关权利主体对认可对象表述评价意见和认可意愿,同时收集、汇总这些表述评价意见和认可意愿的评价信息。
3.结果确定系统。实施评价认可的责任主体对各种途径收集到的评价认可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核实,依据评价认可标准研究提出认可结果,并将结果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公示。
4.机制保障系统。实施评价认可的责任主体提供保证机制运行的条件,并及时处置违规行为。此外,相关责任主体还要根据权利主体、评价对象以及外在条件的变化,及时研究改进认可机制中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以确保认可机制的先进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当前党政人才评价认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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