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障交流
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这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促进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不能仅仅依赖政府、依赖公共财政,还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有助于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制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市场化制度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和保障体系。
保险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具有独特优势
利用保险机制降低政府的管理和运行成本。在新农村建设中,利用保险机制,创新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有助于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为“三农”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包办过多,在力所不能及时,又增设机构、增配人员,造成机构膨胀、行政管理成本过高。借助保险机制,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在服务网络、风险精算、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管理方式,采取由政府制定规则并委托和督办的方式,既可以有效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和社会运行成本,又可以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例如,福建省石狮市利用保险机制,将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委托保险公司承办,大幅度减少了行政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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