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履职调研报告
“赋予妇女权利和能力以及她们在平等基础上充分参加社会所有领域,包括参加决策进程和掌握权力的机会,是实现平等、发展与和平的基础。”2005年,湘潭市第一任人民陪审员经考试合格,由人大任命正式上任,2008年9月,湘潭市妇联召开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座谈会,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访谈,对象为湘潭市妇联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和妇联干部,二是发放调查表,调查表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参与审理案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在参加履职情况座谈会的妇女干部中发放,共发放调查表9份,回收有效调查表9份。
一、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特点
目前,湘潭市共有现任人民陪审员78名,妇联干部12名,占总数的15%。所调查的9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30起,其中离婚类案件约占50%。
(一)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综合素质较高
调查的9名妇联干部中,教育程度全部在大专及以上。
(二)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的性别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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